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低保退費程序
修改時間:2021-09-16 17:35:11 瀏覽次數:17945次
一、低保退費程序
1.提供有關證件:身份證、低保證、領取低保費的銀行存折及水費收繳通知單。
2.低保證及銀行低保存折的戶名應與水表戶名相符,如不相符,請攜帶戶口簿或至當地居委會(社區)出具證明方可辦理。
3.退費標準:按每月5立方米生活水價計算退費,每月用水量不足5立方米按實際水費計算。
4.退費時間:每半年辦理一次,當年的退費可以延遲至次年的6月20日。
二、繳納水費、低保退費服務網點
石鼓營業廳:
沿江北路37號 電話:8429155
牛角巷營業廳:
環城北路53號 電話:8429173
華新營業廳:
長湖北路加壓站旁 電話:8855456
雁峰營業廳:
丁家橋(千噸級碼頭南行600米) 電話:8480066
珠暉營業廳:
湘江東路84號湘江名苑大門旁 電話:8333836